一、学院承担的所有本科课程均实施课程负责人制度,课程负责人由学院选聘,聘期为三年;
二、课程负责人应参加学院组织的课程负责人会议,定期研讨课程建设方法,向团队教师传达并落实学院、系安排的教学建设任务,无故2次不参加者,取消课程负责人资格;
三、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教学团队的组建,根据团队授课教师知识背景合理安排教学内容,认定教师任课资格,应参加课程青年教师的试讲活动,对团队内青年教师进行培训,青年教师初次上课时,课程负责人需听课不少于2次,并填写课程负责人听课表;
四、课程负责人每年组织集体备课不少于3次,并提交集体备课记录;
五、课程负责人负责选用课程教材,按工程认证要求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,教案,教学日历和课件等教学文件,同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,探索新型教学方法;
六、课程负责人负责审核课程试卷和评分标准,课程试卷题型应丰富,评分标准应详实,考试后认真撰写试卷分析表;
七、课程负责人所负责教学团队聘期内至少发表教改论文1篇,学院提供论文版面费;
八、必修课程负责人聘期内应完成所负责课程的在线课程建设,鼓励其它课程完成在线课程建设,学院会同学校教务处、研究生院提供相关建设经费;
九、必修课程负责人聘期内至少完成以下任务1项:
1. 编写教材1部
2. 主持教改项目1项
3. 申请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(线上一流课程、线下一流课程、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、社会实践一流课程)
4. 申请市级优质课程或优质课件
5. 申请国家级、市级或校级教学名师
6. 参加国家级、市级或校级教学演示比赛
十、对获批国家级、市级或校级教学成果奖、精品在线课程、优质课程、优质课件、教学名师的,学院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奖励办法,配套部分科研经费;
十一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。
食品与健康学院
2019年12月